隐私政策

YZ Partners Inc. (YZ Partners Inc.(以下简称 “YZ Partners”)在本网站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 “服务”)中对用户个人信息的处理承诺遵守以下隐私政策(以下简称 “政策”)。 以下隐私政策(以下简称 “政策”)适用于本网站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 “服务”)中用户个人信息的处理。 本隐私政策(以下简称 “政策”)如下。

第1条(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 “是指 “个人资料保护法 “中定义的 “个人信息”,包括可以通过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联系方式和信息中包含的其他描述、与外貌有关的数据、指纹、声纹和健康保险卡上的保险人号码识别特定个人的在世个人的信息。 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电话号码、联系方式及其他说明等仅凭这些信息就能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个人识别信息)。

第2条(个人信息的收集方法)

本公司在用户注册使用时,可能会要求用户提供姓名、出生年月日、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银行账号、信用卡号、驾驶执照号码等个人信息。 此外,用户与本公司的合作伙伴(包括信息提供商、广告商、广告发布商等,以下简称 “合作伙伴”)之间的交易记录和支付信息,包括用户的个人信息,将由合作伙伴用于向用户提供用户的交易信息。 以下简称 “合作伙伴”)。 第3条(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

第3条(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目的)

本公司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如下。

为了提供和运营本公司的服务。
回答用户的咨询(包括确认用户身份)。
向您发送您正在使用的服务的新功能、更新、活动等信息,以及我们提供的其他服务的信息。
在必要时就维护、重要通知等与您联系。
识别违反使用条款或试图以未经授权或不正当目的使用服务的用户,并拒绝其使用服务。
允许用户查看、更改或删除自己的注册信息或查看自己的服务使用状态。
向使用付费服务的用户收取费用。
上述使用目的的附带目的

第4条(使用目的的变更)

本公司只有在合理地认为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与变更前的使用目的相关的情况下,方可变更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变更使用目的时,本公司将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式通知用户或在本网站上进行公告。

第5条(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除以下情况外,未经用户事先同意,本公司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但不包括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
出于保护个人生命、身体或财产的需要,且难以取得用户同意时。
为改善公共卫生或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特别需要提供个人信息,但难以征得本人同意时。
为配合国家机关、地方自治团体或受其委托的个人或单位执行法律规定的事务,有必要提供个人信息,但征得本人同意有可能妨碍执行相关事务时。
本公司已事先通知或公布以下事项,并已通知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时。
使用目的包括向第三方提供
向第三方提供的数据项
向第三方提供的手段或方法
应本人要求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个人资料的情况
接受个人要求的方法。
虽有前款规定,但在下列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为实现本公司的使用目的,在必要范围内将个人信息的处理全部或部分委托给第三方时。
因公司合并或其他原因导致业务继承而提供个人信息时。
与特定人员共同使用个人信息时,应事先将此事实、共同使用的个人信息项目、共同使用者的范围、使用者的使用目的、个人信息的管理负责人姓名等通知本人,或随时向本人提供。 在事先通知本人或随时向本人提供的情况下。

第6条(个人资料的公开)

如果本公司收到当事人要求公开个人资料的请求,本公司将立即向当事人公开。 但是,如果属于以下情况,本公司可能会决定不公开全部或部分信息,如果本公司决定不公开信息,本公司将立即通知您。 每次公开个人信息时,将收取1,000日元的费用。
有可能对本人或第三方的生命、身体、财产或其他权益造成损害时。
有可能严重妨碍本公司业务的正常进行时。
违反任何其他法律或法规。
尽管有前款规定,但原则上不公开历史信息和特征信息等个人资料以外的信息。


第7条 (个人信息的修改及删除)

当本公司持有的用户个人信息有误时,用户可根据本公司规定的程序要求本公司更正、追加或删除(以下简称 “更正等”)。 用户可要求修改、追加或删除其个人信息(以下简称 “修改等”)。
本公司在收到用户提出的前项要求后,认为有必要进行处理时,将立即对相关个人信息进行订正等处理。
本公司根据前款规定进行订正等或决定不进行订正等时,将立即通知用户。


第8条(个人信息的停止使用等)

用户以超出使用目的范围处理个人信息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个人信息为由,要求本公司停止使用或删除(以下简称 “停止使用”)个人信息时,本公司将立即停止使用或删除。 以超出使用目的范围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为由,要求停止使用或删除(以下简称 “停止使用”)个人信息时,本公司将立即进行必要的调查。
如果根据前款的调查结果,我们认为有必要满足要求,我们将立即暂停使用相关个人资料。
根据前款规定实施停止使用等时,或本公司决定不实施停止使用等时,本公司将立即通知用户。
尽管有前两款的规定,但如果中止使用个人资料有困难时,例如中止使用需要大量费用时,如果可以采取保护用户权益所必需的替代措施,则应采取这些替代措施。

第9条(隐私政策的变更)

本隐私政策的内容可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进行变更,但法律或本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除本公司另有规定外,隐私权政策的变更自在本网站上公布之时起生效。


第10条(咨询窗口)

有关本政策的任何咨询,请联系以下地址。地址:107-0052 东京都港区赤坂8-12-28-208 公司名称:YZ Partners 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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